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李阳珠、余秋香;身份证号:362302197507047540、362302197610057018在江西新金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18年4月9日至 2018年4月15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819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变更原因 |
备注 |
111802100363 |
江西新金源置业有限公司(万象新城)6栋1单元2101室 |
李阳珠 余秋香 |
因买受人征信不良,无法进行银行按揭贷款。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申请退房。 |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
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