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付琦 陈钰尧;身份证号:362203199105063513、362302199209171024在德兴市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19年8月15日至 2019年 8月21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818988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变更原因 |
备注 |
111805110745 |
德兴市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富广场二期)6栋1单元1701室 |
付 琦 陈钰尧 |
因房屋质量问题,经双方协商一致,申请退房。 |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
德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 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