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徐春雷 程金兰 (身份证号362302197612087034、362302197811257526)在德兴市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18年1月23日至 2018年 1月 29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819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备注 |
|
111712280806 |
德兴市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锦苑)5栋2单元201室 |
徐春雷 程金兰 |
因买受人对该户型不满意,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申请退房。 |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
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
2018年 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