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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市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锦苑)5栋2单元201室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来源:本站  编辑时间:2018/1/25 9:44:10  点击数: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徐春雷 程金兰 (身份证号362302197612087034362302197811257526)在德兴市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18123日至 2018129)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819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房屋坐落

原购房人

退房原因

备注

111712280806

德兴市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锦苑)52单元201

徐春雷 程金兰

因买受人对该户型不满意,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申请退房。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

                                 2018年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