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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5设区市发布买房风险提示
来源:大江网  编辑时间:2021/9/13 8:00:00  点击数:

上饶市:

 

       风险提示

       近期多方渠道反映,存在开发企业在给予业主一定购房优惠后,与业主签订认购协议,购房款未进入监管账户,长期不签订正式合同(网签)的情况。只签订认购协议但不网签备案,可能存在“一房多卖”、“项目烂尾”、“卷款跑路”等风险。

       为防止发生上述问题,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广大业主:切勿贪图打折诱惑,避免陷入重大风险,只有将购房款进入监管账户,要求开发企业尽快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时到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日

宜春市

       购买商品房风险提示!

       尊敬的商品房购房者:

       近期发现个别开发企业存在违规销售监管房源;与业主签订认购协议,收取购房款,长期不签订正式合同(网签)的行为。此违规行为可能造成“一房多卖”“项目烂尾”“卷款跑路”等风险。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共同防范风险,宜春市住建局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务必注意以下事项:一、购房人在缴纳购房款时,一定要直接将购房款存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商品房资金监管账户在售楼处公示的《商品房预售方案》及《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内标注)。请购房人警惕,不要向个人账户、非资金监管账户交存房款等任何款项。宜春市住建局风险提示,未将购房款存入商品房资金监管账户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进行合同网签备案,购房人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二、购房人要认真查看售楼处现场信息公示是否齐全。主要包括: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商品房预售方案(内有本次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等信息公示。对信息公示不全的楼盘,购房人请不要支付任何款项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三、购房人在支付购房款前,特别要查实您想购买房屋的权利状况,询问开发企业或者向不动产登记中心、住建局查询您想购买房屋是否存在已经销售、抵押(在建工程抵押)、查封、限制销售(监管房源、房票房源)等情况,如房屋存在抵押(抵押权人未书面同意销售)、查封、限制销售等情况,请不要支付任何款项。四、购房人要认真阅读购房合同,特别是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如房屋面积、价格、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合同备案时间、交房时间、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双方的违约责任等。未写进合同条款中的事项,不受法律保护,如涉及到影响购房人购房应享受的相关政策、承诺、约定,请购房人不得相信口头承诺,购房人均应当要求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以文字明确相关约定。五、购房人要警惕,返租、包租有风险,请不要参与购买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方式的商品房,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建成的商品房,由此产生的风险由购房人自行承担。严禁购房人参与不以购房为目的非法集资违法活动。六、合同签订后,购房人应及时向开发企业索要合同查询密码,登录市住建局官网(http://zjj.yichun.gov.cn/)或赣服通,查询合同备案进展情况。商品房买卖属于市场行为,购房者购买商品房属于经济活动的范畴。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签订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已形成民事合同关系,如发生合同纠纷,请依据双方签订的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合约,依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开发企业和代理销售机构如有要求购房人向个人账户、非资金监管账户交存房款等任何款项的行为,请购房人要立即停止缴纳房款和合同签约并拨打监管机构电话进行投诉。资金监管投诉电话:0795-3567318,0795-3561516。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1日

南昌市

 

 

        风险提醒

       近期多方渠道反映,存在开发企业在给予业主一定购房优惠后,与业主签订认购协议,收取购房款,但长期不签订正式合同(网签)的情况。认购协议无需网签备案,难以监管,存在“一房多卖”、“项目烂尾”、“卷款跑路”等风险。 为防止发生上述问题,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醒广大业主:切勿贪图打折诱惑,避免陷入重大风险,只有尽快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

萍乡市

 

       购房风险提醒 

       近期多方渠道反映,存在开发企业在给予业主一定购房优惠后,与业主签订认购协议,收取购房款,但长期不签订正式合同(网签)的情况。认购协议无须网签备案,难以监管,存在“一房多卖”、“项目烂尾”、“卷款跑路”等风险。 为防止发生上述问题,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广大业主:切勿贪图打折诱惑,避免陷入重大风险,只有尽快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吉安市

 

       风险提醒

       近期多方渠道反映,存在开发企业在给予业主一定购房优惠后,与业主签订认购协议,收取购房款,但长期不签订正式合同(网签)的情况。认购协议无需网签备案,难以监管,存在“一房多卖”、“项目烂尾”、“卷款跑路”等风险。

       为防止发生上述问题,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广大业主:切勿贪图打折诱惑,避免陷入重大风险,只有尽快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