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编辑时间:2025/3/21 10:52:56  点击数: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舒慧清、朱继伟;身份证号:36118120000524602X/361181199812046010在德兴市东耀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25年3月21日至 2025年3月28)

公示监督电话:0793-7818988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房屋坐落

 原购房人

    撤销

  备注

112412131318

德兴市东耀置业有限公司71单元701室

舒慧清、朱继伟

买卖双方协商一致,买方个人征信不良,申请退房。。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