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舒慧清、朱继伟;身份证号:36118120000524602X/361181199812046010在德兴市东耀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25年3月21日至 2025年3月28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818988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撤销 |
备注 |
112412131318 |
德兴市东耀置业有限公司7栋1单元701室 |
舒慧清、朱继伟 |
买卖双方协商一致,买方个人征信不良,申请退房。。 |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