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换房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廖炳发身份证号:362302198209110032、在德兴市银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换房申请予以受理、已换房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及时备案,调整换购出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15年9月 16日至 2014年 9月 25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137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变更原因 |
备注 |
111506050844 |
德兴市银田置业有限公司(铜都一品小区)3栋2单元301室 |
廖炳发 |
因家人对该户型不理想,经协商同意换7栋1单元301室,签订时间2015年6月5日。 |
换购后的商品房备案合同必须及时网签备案,调整换购出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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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
2015年 9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