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上饶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银座)1栋1单元1002室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编辑时间:2015/10/22 15:09:38  点击数: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李洁萍;身份证号:362302197806040023、在上饶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15年10月 22日至 2015年 10月 31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137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房屋坐落

原购房人

变更原因

备注

111309261014

上饶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银座)11单元1002

李洁萍

地税发票开错,现已作废。经双方共同协商,申请退房。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

2015年 10月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