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德兴市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鑫城一品)1栋3单元301室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编辑时间:2015/10/26 9:10:51  点击数: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徐国良;身份证号:36230219720721751X、在德兴市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15年10月 26日至 2015年 11月 3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137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房屋坐落

原购房人

变更原因

备注

111506050845

德兴市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鑫城一品13单元301

徐国良

本人家庭突发异常无力购房,延期交付等。经双方共同协商,申请退房。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

2015年 10月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