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德兴市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鑫城一品)1栋1单商品房买卖合同人变更公示元402室
编辑时间:2015/11/26 16:02:55  点击数:

商品房买卖合同人变更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周朝红;身份证号:36230219691026003X、在德兴市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变更调整价格为1780/㎡、变更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及时备案。

公示期为(2015年11月26至 2015124)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137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房屋坐落

原购房人

   变更原因

备注

111509011070

   德兴市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鑫城一品)11单元402

 周朝红

  因购房时选择银行贷款,现购房人愿意一次性付款经双方共同协商,申请变更调整价格为1780/㎡。

  变更的商品房必须公开。

 

 

 

 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

2015年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