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人变更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余桂花身份证号:362325197109261423、在德兴市银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变更为儿子陈江乐、变更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及时备案。
公示期为(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6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137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变更原因 |
备注 |
111501160164 111501160163 |
德兴市银田置业有限公司(铜都一品)2栋2层12号店铺、2栋1层12号店铺. |
余桂花 |
因夫妻感情不和,经双方协商同意将合同买受人变更为儿子陈江乐,申请变更。 |
变更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 |
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