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强房屋所有权证补发公告
编辑时间:2015/12/17 10:07:14 点击数:次
公 告
兹有公民周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房产地址:德兴市银城镇银城中路47号, 建筑面积95.14平方米,总层数:2,所在层:1-2, 该房屋由于历史原因,档案不完整。),已于2015年12月17日在德兴市房地产信息网网站公示遗失作废,并向我局提出补发房屋所有权证申请。
为此,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公告如下:凡对周强房屋所有权证书有异议者,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壹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者,将依法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德兴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5年12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