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江西聚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华苑)2栋3单元602室商品房买卖合同人变更公示
编辑时间:2015/12/23 16:16:38  点击数:

商品房买卖合同人变更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余群英身份证号:36233319641229002X、在江西聚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变更增加买受人张李军、变更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2015年12月23至2015年12月31)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137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房屋坐落

原购房人

   变更原因

备注

111512211593

  江西聚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华苑)23单元602

 余群英

因考虑到儿子买婚房,增加其儿子姓名。经双方共同协商,申请变更增加儿子张李军

变更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

 

 

 

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

                                2015年12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