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人变更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夏胜余身份证号:362302198711022038、在德兴市银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现变更为夏路、钟珺、变更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及时备案。
公示期为(2016年1月20日至2016年1月28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137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变更原因 |
备注 |
111510171234 |
德兴市银田置业有限公司(铜都一品)10栋1单元904室 |
夏胜余 |
因买受人夏胜余信用不良,无法办理房贷。经双方协商同意现将合同买受人变更为夏路、钟珺的申请变更。 |
变更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 |
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