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人变更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徐黎明身份证号:362302196505030011、在德兴市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给予变更桂绍辉、程丽芳,变更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及时备案。
公示期为( 2016年1月 21日至 2016年 1月 29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137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变更原因 |
备注 |
110809273406 |
德兴市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铜都贸易广场A-2区后段)3单元301室 |
徐黎明 |
因购房人家庭原因,经双方共同协商,申请变更为桂绍辉、程丽芳。 |
变更的商品房必须公开。 |
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
2016年 1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