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人变更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汪平身份证号:362333196402030013、在德兴市恒鑫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现变更为汪豫鹏、变更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及时备案。
公示期为(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3月3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137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变更原因 |
备注 |
111601220141 |
德兴市恒鑫实业有限公司(文苑二期)6栋2单元201室 |
汪平 |
因买受人汪平、李慧霞原有住房一套,再买属于二套。经双方协商同意现将合同买受人变更为汪豫鹏。 |
变更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 |
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