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德兴市万客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丽都嘉苑)E7栋4单元202室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编辑时间:2016/4/5 15:25:10  点击数: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刘光辉;身份证号:362302197911090014、在德兴市万客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16年4月5日至 2016年4月13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137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房屋坐落

 原购房人

  变更原因

  备注

111511221411

德兴市万客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丽都嘉苑E74单元202

刘光辉

因银行信贷不良,不予给贷款。经双方共同协商,申请退房。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