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卢月菊身份证号:362302196508150529、在德兴市旗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给予变更增加儿子汪旭杨,变更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及时备案。
公示期为(2016年5月9日至 2016年5月17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137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变更原因 |
备注 |
111502050250 111502050249 |
德兴市旗舰置业有限公司(江南名邸)1栋10、11号商铺。 |
卢月菊 |
因购房人年纪大,经双方共同协商,申请变更增加儿子汪旭杨名字。 |
变更的商品房必须公开。 |
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
2016年 5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