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上饶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银座)3栋3单元401室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编辑时间:2016/7/11 16:00:44  点击数: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谢声慧;身份证号:362302198211140521、在上饶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16年7月11日至 2016年 7月 19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137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房屋坐落

 原购房人

变更原因

备注

111605030673

上饶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银座)33单元401

 谢声慧

买受人征信不良,银行不予以贷款。经双方共同协商,申请退房。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

                                 2016年 7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