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人变更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黄德芳身份证号:362333196511230014、在德兴市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变更为周爱琴、变更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及时备案。
公示期为( 2016年7月 18日至 2016年7月26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137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变更原因 |
备注 |
111602150270 |
德兴市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铜都贸易广场C2(1区))1栋2单元302室 |
黄德芳 |
因买受人夫妻感情的原因,经双方共同协商,申请合同变更买受人为周爱琴一个人。 |
变更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 |
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