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德兴市恒鑫有限公司(文苑二期)7栋1单元101室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编辑时间:2016/7/26 9:49:56  点击数: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辜美娟;身份证号:362333196312160068、在德兴市恒鑫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16年7月26日至 2016年8月3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137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房屋坐落

 原购房人

  变更原因

  备注

111602170288

德兴市恒鑫有限公司文苑二期71单元101

辜美娟

因家庭经济原因,经双方共同协商,申请退房。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