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黎文身份证号:362302198702010510、在德兴市银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 11月7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137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变更原因 |
备注 |
111601270163 |
德兴市银田置业有限公司(铜都一品小区)9栋2单元1303室 |
黎文 |
因买受人征信不良,银行不予以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申请退房。 |
撤销备案合同后的商品房必须进行公开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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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
2016年 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