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人变更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胡双兰身份证号:362302198103128525、在德兴市恒鑫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现变更为傅柳军、变更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及时备案。
公示期为( 2016年11月29日至 2016年12月5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137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变更原因 |
备注 |
111511061326 |
德兴市恒鑫实业有限公司(文苑二期)6栋2单元302室 |
胡双兰 |
因买受人无经济偿还房款,经双方协商同意现将合同买受人变更为傅柳军个人名下。 |
变更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 |
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