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德兴市恒鑫有限公司(文苑二期)1栋3单元501室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编辑时间:2017/2/28 16:16:34  点击数: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汪智刚;身份证号:362302198104267519、在德兴市恒鑫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17228日至 201736)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137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房屋坐落

 原购房人

  变更原因

  备注

111702200145

德兴市恒鑫有限公司(文苑二期)13单元501

汪智刚

因该房屋结构不合理。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申请退房。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

                                   2017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