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汪智刚;身份证号:362302198104267519、在德兴市恒鑫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17年2月28日至 2017年3月6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137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变更原因 |
备注 |
111702200145 |
德兴市恒鑫有限公司(文苑二期)1栋3单元501室 |
汪智刚 |
因该房屋结构不合理。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申请退房。 |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
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