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恒春置业有限公司(建材商贸城)2栋129、212、213号商铺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编辑时间:2017/4/26 9:08:57 点击数:次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余建忠、曹小兰;身份证号码:362302196303045012、362302196206085020在德兴市恒春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17年4月 26日至 2017年 5月 2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137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房屋坐落 原购房人 变更原因 备注
111703160239
111703160238
111703160240 德兴市恒春置业有限公司(建材商贸城)2栋129、212、213号商铺 余建忠
曹小兰 因买受人对其商铺结构布局不合理,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申请退房。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
2017年 4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