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德兴市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绿都华城小区)6栋1单元06-06号室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编辑时间:2017/5/26 9:50:56  点击数: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笪沛春、叶荷莲、郭笪峻烨,身份证号:36233319560501502X362333195302085012362302200401160013在德兴市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完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2017年5月26至 201761)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137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房屋坐落

原购房人

变更原因

备注

111705020376

德兴市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绿都华城小区)61单元06-06号室

笪沛春

叶荷莲

郭笪峻烨

因买受人中有一个未成年人,无法履行相关责任,监护人又在外地工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申请退房。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

2017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