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公示
德兴市2015年度幸福家园公共租赁(廉租)住房 公开摇号工作方案
编辑时间:2015/8/12 15:24:28  点击数:

德兴市2015年度幸福家园公共租赁(廉租)住房

公开摇号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市2015年度幸福家园公共租赁(廉租)住房公开摇号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本次公共租赁(廉租)住房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德兴市城镇居民廉租住房实施细则》和《德兴市公共租赁(廉租)住房申请标准和程序》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租赁(廉租)住房科学、合理分配,妥善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坚持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摇号分配,确保2015年度幸福家园公共租赁(廉租)住房公开摇号分配工作顺利进行。

二、主办及承办单位

幸福家园公共租赁(廉租)住房公开摇号工作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房产管理局承办,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群众监督员现场监督,市公证处现场公证。

三、房源及待分配户数

本次公开摇号提供的公共租赁(廉租)住房房源为“幸福家园”二期项目20、22、24号楼92套和三期项目1、2、3、4、5号楼300套以及原摇号剩余房源35套共计427套。参与此次摇号分配对象为2014年申请且符合《德兴市公共租赁(廉租)住房申请标准和程序》规定的申请家庭1113户。

四、公开摇号分配时间、地点

公开摇号分配时间:2015年8月28日上午8点30分。

地点:德兴市艺术中心。

五、参加人员及组织安排

公开摇号分配活动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出席,市委宣传部、市房管局、市城管局、市交警大队、银城派出所、市司法局公证处、银城街道办、新营街道办、香屯街道办、市电视台、铜都报社、市剧团、市人民医院等单位负责摇号活动的各项工作;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监督员参与现场监督。

各单位责任分工安排:

1、市房产管理局:负责整个公开摇号活动的组织、调度、协调、会场布置等工作。完成分配家庭信息和房源信息、数据的录入和核对,并制成文档,通过公证处核验、封存;制作《德兴市公共租赁(廉租)住房公开摇号通知书》、《德兴市公共租赁(廉租)住房摇号分配确认单》。

2、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公开摇号活动的宣传工作。

3、市城管局:负责公开摇号分配现场的秩序维护工作。

4、市交警大队:负责会场及附近交通引导和疏导、划定场外停车区,指派专人负责车辆停放,并确保车辆停放和进出畅通。

5、市银城派出所:负责安排警力进行安全检查及入场家庭的验证(核验身份证、《公开摇号通知书》)。

6、银城街道办、新营街道办、香屯街道办:负责协调各居委会通知所属参加公开摇号家庭,发放公开摇号通知书,组织、引导公开摇号家庭参加摇号。

7、市司法局公证处:负责做好公开摇号工作中涉及各项材料、摇号结果的公证。

8、市电视台:负责公开摇号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安排专业人员负责摇号活动现场主持。

9、铜都报社:负责公开摇号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10、市剧团:负责配合市房管局做好公开摇号现场的布置。

11、市人民医院:负责医疗救护车、设备和医护人员的调配,做好医疗应急救护工作。

六、活动安排

1、市电视台主持公开摇号仪式;

2、市房管局介绍幸福家园公共租赁(廉租)住房建设和分配情况;

3、市领导讲话;

4、市公证处宣读《公开摇号分配规则》;

5、主持人组织进入公开摇号程序,依次摇出分配结果;

6、公证员对公开摇号结果进行公证;

7、仪式结束(主持人结束语)。

七、应急预案

1、入场和仪式中

1)分配对象凭身份证、《德兴市公共租赁(廉租)住房公开摇号通知书》进入会场,到指定位置入座;

2)公开摇号过程中,如有申请人或其他人员情绪失控或冲击会场,由工作人员即刻将其带离现场;

3)公开摇号过程中,如有申请人身体不适,由工作人员即刻带离会场并联系医疗人员救治。

2、在公开摇号开始前或进行过程中,如遇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或电脑故障,已产生的结果依然有效,在故障排除或启用备用电脑后,摇号继续进行;如短时间无法恢复供电或排除故障,由市公证处当场封存摇号计算机,接续摇号时由市公证处现场启封继续摇号。

3、公开摇号当天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持续完成摇号程序的,由市公证处当场封存摇号计算机,接续摇号时,由市公证处现场启封继续摇号。

八、摇号结果公布

公开摇号结果在德兴铜都网上公示。

 

附:2015年度幸福家园公共租赁(廉租)住房公开摇号分配规则

 

 

 

2015年8月12日

 

 

德兴市2015年度幸福家园公共租赁(廉租)

住房公开摇号分配规则

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幸福家园公共租赁(廉租)住房的公开摇号分配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德兴市城镇居民廉租住房实施细则》和《德兴市公共租赁(廉租)住房申请标准和程序》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本次公共租赁(廉租)住房分配采取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

二、参加公开摇号的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入场,分配对象凭身份证、《德兴市公共租赁(廉租)住房公开摇号通知书》入场,因疾病、残疾等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每户家庭仅限推选一名家庭代表入场。

三、本次摇号活动的具体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

1、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优先配租;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共同申请人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指1955年7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患大病人员(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等疾病的人员,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术、有可能造成终身残疾的伤病、晚期慢性病、深度昏迷、永久性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和严重精神病等)、重度残疾人员(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视力残疾人和肢体残疾人,以及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优先配租。

2、公开摇号分配分两轮进行,具体安排为:

(1)第一轮安排廉租住房摇号家庭组公开摇号,共248户申请家庭,分两个类别进行:第一类摇号对象为优先摇号家庭,即申请家庭共同申请人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和下肢伤残人员的84户城镇低保家庭,在一、二层住房中安排摇号;第二类摇号对象为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164户城镇低保家庭。

(2)第二轮安排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家庭组公开摇号,共865户申请家庭,分两个类别进行:第一类摇号对象为申请家庭共同申请人成员中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等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134户;第二类摇号对象为其他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731户申请家庭(剩余可提供房源为46套,该类摇号对象不参加现场摇号,摇号确定的46户家庭由居委会通知摇号结果,未中签的685户摇出轮候顺序,遇有退出住房保障或调整等情况有多余房源的,按确定的轮候顺序依次替补。轮候期至下批摇号分配期间享受租赁补贴的住房保障方式)。

3、幸福家园总房源为433套,预留6套房源暂不列入本次摇号分配,其中:以往公开摇号剩余的3、4号楼各1套1室1厅住房和二期24号楼4套一层住房,用于可享受低楼层或具备优先配租权但未纳入的申请家庭调剂用。本次提供公开摇号的房源为二期92套、三期300套和原摇号剩余35套共427套。

4、参加公开摇号家庭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和可分配房源在德兴铜都网进行公示。

第二阶段:公开摇号

1、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各类申请家庭户数及可分配房源数量;

2、摇号分配廉租住房摇号家庭组;

3、摇号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家庭组;

4、摇号结果由工作人员当场打印并保存备案。

五、摇号全过程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监督员的监督下进行,市公证处公证人员现场确认摇号结果并致公证词。

六、摇号结果现场公布,摇号结果数据打印装订后,由市公证处、市房管局各存一份备查。摇号结果在德兴铜都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遇有特殊情况需调整的由摇号家庭提出书面申请,居委会、街道办核实,由市房管局书面报告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调整。

七、摇号结果公示期满后,各中签家庭持身份证在5个工作日内到市房管局领取《中签通知单》。

八、扰乱现场秩序或拒绝接受摇号结果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公共租赁(廉租)住房资格。对扰乱现场秩序的,清出会场。

九、公开摇号过程中,出现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或电脑故障,已产生的摇号结果有效,待故障排除或启用备用电脑后,摇号继续进行。

十、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

1、公开摇号结果公布后,拒绝领取《中签通知单》的;

2、公开摇号定房后主动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

十一、本规则未尽事宜,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