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程子昌、陈雨婷;身份证号码:360281198806117716、360281198806237726在德兴市恒春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18年9月 21日至 2018年 9月27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819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变更原因 |
备注 |
111609051148 |
德兴市恒春置业有限公司(建材商贸城)3栋220号商铺 |
程子昌 陈雨婷 |
因买受人异地贷款,银行不予以贷款。协商达成一致,申请退房。 |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
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
2018年 9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