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方玲明 余爱群;身份证号:362302196806050016、362333196810187562在德兴市兴德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20年11月12日至 2020年11月19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818988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撤销 |
备注 |
112006180560 |
德兴市兴德置业有限公司(德馨花苑)6栋2单元302室 |
方玲明 余爱群 |
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申请退房。 |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