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编辑时间:2020/11/24 15:23:50  点击数: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金敏;身份证号:362302197107081029德兴市兴德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201124日至 20201130)

公示监督电话:0793-7818988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房屋坐落

 原购房人

    撤销

  备注

111909071294

德兴市兴德置业有限公司(德馨花苑8栋2单元1201室

金敏

因买受人工作原因的调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申请退房。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202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