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金敏;身份证号:362302197107081029在德兴市兴德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20年11月24日至 2020年11月30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818988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撤销 |
备注 |
111909071294 |
德兴市兴德置业有限公司(德馨花苑)8栋2单元1201室 |
金敏 |
因买受人工作原因的调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申请退房。 |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