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编辑时间:2021/8/19 10:37:26  点击数: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徐林香 程绍奉;身份证号360424199010225007、36010519901009163X德兴市兴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2189日至 2021815)

公示监督电话:0793-7818988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房屋坐落

 原购房人

    撤销

  备注

112106040961

德兴市兴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5栋2单元301室

徐林香

程绍奉

因买受人一方病故,无能力承受贷款压力。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申请退房。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202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