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徐林香 程绍奉;身份证号码:360424199010225007、36010519901009163X在德兴市兴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21年8月9日至 2021年8月15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818988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撤销 |
备注 |
112106040961 |
德兴市兴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5栋2单元301室 |
徐林香 程绍奉 |
因买受人一方病故,无能力承受贷款压力。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申请退房。 |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