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潘振凯;身份证号码:320282199610167678在德兴市兴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22年7月19日至 2022年7月25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818988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撤销 |
备注 |
112205101057 |
德兴市兴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3栋1单元2301室 |
潘振凯 |
因买受人征信贷款不良,银行不予以办理按揭贷款。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申请退房。 |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2022年7月19日